| 会员登录 | 申请入会 |  
动物研究所 |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| 联系我们 |  
 
首页 简介 章程 历史沿革 组织机构 国际往来 海峡两岸 科学普及 学术年会 论文集 通讯 获奖荣誉 年度活动
  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学术交流 > 2014年学术年会论文集 > 生物防治
5种植物源杀虫剂对韭菜迟眼蕈蚊幼虫的毒力及应用价值评价
  发布时间:2015-02-22 |  

祝国栋[1] 马晓丹 薛明*

山东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,泰安271018

 

韭菜迟眼蕈蚊,俗称韭蛆,是我国北方蔬菜的重要的地下害虫,其中以韭菜被害最为严重,防治困难。目前防治韭蛆的主要措施是药剂灌根,但由于长期大量滥用化学农药,导致韭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,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,制约韭菜生产的发展。植物源杀虫活性物质低毒、环保、无污染已应用于多种农作物害虫的防治中。为明确植物杀虫活性物质对韭蛆的控制作用,本文测定了5种植物源杀虫活性物质对韭菜迟眼蕈蚊不同龄期幼虫的毒力,系统观察了大蒜油等3种植物源杀虫剂亚致死浓度处理幼虫对其生长发育和繁殖的影响,并进行植物源农药及与化学药剂混用的盆栽药效试验。

大蒜油、印楝素、莨菪碱、烟碱和苦参碱5种植物源药剂对韭蛆幼虫均有较高的毒力,其中苦参碱对韭蛆1龄和4龄幼虫的毒力最高, 48hLC50分别为3.19mg/L8.46 mg/L;莨菪碱、烟碱、大蒜油对1龄幼虫的LC50分别为5.11 mg/L6.46 mg/L6.87 mg/L,对4龄幼虫的毒力分别为20.78 mg/L30.52 mg/L20.58 mg/L;印楝素对1龄和4龄幼虫的室内毒力较低,LC50分别为7.41 mg/L38.22 mg/L。苦参碱、莨菪碱、大蒜油、烟碱、印楝素5种植物源药剂对1龄幼虫毒力均大于对4龄幼虫的毒力,分别相差2.74.13.04.75.2倍,其中印楝素在幼虫两个龄期间的毒力差异最大,其次为烟碱和莨菪碱。大蒜油、苦参碱、印楝素以亚致死剂量处理1龄幼虫,对其存活幼虫的生长发育均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,主要表现为发育历期延长,成虫产卵率明显减少,其中以大蒜油处理的产卵率仅为对照的40%。大蒜油、印楝素、苦参碱不仅对韭蛆幼虫有较高的毒力,而且又可以通过抑制韭蛆成虫产卵与繁殖,达到对韭蛆的持续控制作用。盆栽试验证明,大蒜油、印楝素对韭蛆防治效果好,其中1000 mg/L大蒜油和50mg/L印楝素灌根处理,对韭蛆防效可达100%。新烟碱类药剂噻虫胺与印楝素混用,在降低噻虫胺50%用量,防效与噻虫胺单用药效相当,推广应用价值大。

关键词:韭菜迟眼蕈蚊,植物源杀虫物质,毒力,生长发育,农药混用


基金项目:山东省农业重大应用技术创新专项,公益性行业(农业)科研专项( 201303027

作者简介:祝国栋,男,硕士研究生,山东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,研究方向为害虫综合治理,联系电话:15163870836 E-mail:zhufeitian1990@163.com

*通讯作者(Author for correspondence):薛明,山东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,联系电话:13954818675E-mail: xueming@sdau.edu.cn

附件下载:
 
【打印本页】【关闭本页】
 
© 2004-2019 中国昆虫学会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:京ICP备05048953号
主管单位:中国科学技术协会,挂靠单位: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5号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邮编:100101